中交二航局常泰长江大桥CTA3标项目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二航局常泰长江大桥CT-A3标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交二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计价工程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矿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常泰长江大桥东距江阴长江大桥约30.2公里,西距泰州长江大桥约28.5公里,南北连接常州和泰州两市,路线全长10.03千米,公铁合建段长.2米,普通公路接线长.8米,大桥主桥为双层公铁两用桥,包括公铁合建段主航道桥采用主跨米钢桁梁斜拉桥,天星洲航道桥和录安洲航道桥均采用主跨米的钢桁梁拱桥。主航道桥和专用航道桥均为世界同类桥梁中主跨跨度最大的桥梁,工程整体设计与施工控制具有难度大、科技含量高、施工技术复杂等特点。CT-A3标段包括主航道桥主跨跨中以北范围内基础、下部结构、桥塔、上部结构,天星洲专用航道桥,公铁合建段,一级公路段北引桥以及施工区域内北岸大堤加固和维护等配套工程的施工。
2.2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ZB
包件编号:苏泰KF01
物资名称:矿粉
数量:吨(包件数量为招标人在现有条件下核定的大约数量,此数量仅作为评标和签订合同数量的依据,最终供货结算数量的增减丝毫不影响投标报价的效力。)
交货地点:中交二航局常泰长江大桥CT-A3标项目部搅拌站指定地点
交货期:年9月至年7月,以实际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矿粉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矿粉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委托代理授权书。
3.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达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近两年年均综合销售收入达到万元及以上(提供-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生产商具有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与招标物资相关的现行有效标准,有近三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同类产品年-年(合同签订日期)高速公路、铁路、大型桥梁、二级公路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至少3份)。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能力并有对应的记录,投标人在以往履行供应合同过程中,没有中止或不及时供应的记录。
3.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合格矿粉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8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21日至年9月28日上午10点,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文件不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10月12日上午10时0分。投标人应当通过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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