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6人被炸碎,开端原型,
年2月14号,星期天,此时正值西方的白色情人节,街上熙熙攘攘,武汉长江大桥也一如往常一般车流满满。
早上10点08分,武汉电车1路专线车抵达长江大桥,车上的小朋友因为好奇还不时向窗外张望,突然“轰”的一声巨响。
还没等目击者反应过来,冒着滚滚黑烟的1号专线车,在爆炸的冲击下,急速向前行驶30米,直到撞到前边的车辆,才停止下来。
当办案专家郑道利抵达时,现场惨烈的一幕让他愣住了。
“办案那么多年,这是我第一次看到那么惨烈、范围那么大、死亡人数那么多的爆炸案。”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次惨案的出现?
在那个没有监控记录辅助的年代,专家又要如何找到作案凶手呢?
案件发生的第一时间,数辆警车与消防车疾驰赶来,而眼前的这一幕,却让办案经验丰富的郑道利彻底懵了。
在米的长江大桥上,到处都是受害者的残肢,亦或者是车辆爆炸后留下的碎片,车门上还不断有血流出来,而在这次案件中,共有16人被炸碎,因此受到受害的,更是不计其数。
如此残忍的作案手段,让人实在想不出到底是怎样的人才能做出来。
但因为长江大桥,是武汉3镇的重要的交通命脉,这也意味着,他们在办案的时候不能对此长时间的封锁,否则将会导致武汉市交通将会因此瘫痪。
为此,他做出了个重大的决定,为了让案件侦破有足够的时间,且不影响武汉正常的交通运行。
他让临场法医对现场的尸体进行初检,将所有爆炸物等需要化验的东西全部取证。
随后让人,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将现场的细节全方位记录下了,而对于现场的证物在记录清楚其摆放的位置等东西后,再让带着手套的办案人员一一将其分区域装袋,带回警察局,在警察局里重新还原一个现场。
而能让他做出这样的决策的,主要是因为他早已算出了这次爆炸时,物体爆炸时的轨迹,其中就30多米外的京广铁路,以及距离长江大桥数十米外的大树等关键信息。
而另一边,因为事发重大,中国公安部特意派出了8个中国最顶尖的办案专家。作为中国最顶级的办案专家,他们又被称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一般来说,比较难的案子出动一到两个已经十分不得了,而这一次8个专家的倾巢而出也将意味着这次爆炸案的难度和性质相当不一般。
当专家抵达现场后,为了了解更多的情况,他们先是在方圆五百余平方米的现场,一连转了几圈。
在遇到一些重要的微小现象,他们还会细细端详,拍照取证。
之后,在武汉市公安局的协助下,办案专家又将同样型号的汽车拉到警察局里,研究爆炸点。
就在办案专家调查研究的同时,长江大桥爆炸案件的发生,也引起了武汉市民剧烈的恐慌。
猜测纷纷的人们,对犯罪嫌疑人身份猜了又猜,其中传得最多的版本,当属下岗职工自杀导致的。
因为前段时间,曾有个父亲在带着女儿上街的时候,许久没有吃过肉的孩子,看着肉铺案板上的肉,直流口水不肯走。
可是男子翻遍口袋只找出了几块钱,只买的起半斤肉。
男子的窘迫被屠夫看在眼里,“你看起来斯斯文文的,连肉都买不起给还孩子吃,算什么男人?”
因为下岗,他们家经常有上顿没下顿,更不用说是吃肉了。而正是这番话,激起了男子心中的痛楚,想到这些天他们经历的种种,男子当天晚上就和妻子做了个重大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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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将家里所有的钱都拿了出来,如同过年过节一般,买了好肉好酒。在吃饱喝足后,孩子高兴地问道“爸爸,我们以后还能天天吃肉吗?肉可真的太好吃了。”
男子搂着孩子连声应道好,而等第二天邻居再上门的时候发现,一家三口早已开煤气自杀了。
因为这件事距离爆炸案前后发生时间相差不久,所以一些人猜测,或许这件事与生活贫困的下岗员工有关系。
那么真相到底是什么呢?
通过紧密的调查,专家们最先确定了几点,首先是,通过对汽车以及现场的研究,判定这次爆炸的炸药是在汽车车厢内部的,并不是在车厢外,亦或者是大桥之上。
随后,在对爆炸发生的现场进行还原的过程中,高光斗、徐利民等专家通过研究发现,10号和11号尸体与其他十分不同。
在我们的认知中,距离爆炸中心越近,爆炸的物体碎块越碎。
而在这次发现的遇难者中,有两个尸体引起了他们的高度重视。一个是10号尸体,在被发现的时候,他被炸飞到了大桥的西北方向,距离爆炸中心距离26米,而他的身体残肢也随着被炸得稀碎。
另一个距离爆炸中心最远的11号尸体,则被在爆炸中心的东部铁路,距离爆炸中心31米。
与其他尸体不同的是,在比较和检验的过程中,专家发现,这两个尸体在爆炸的剧烈作用下,身体的残缺是最多的。
并且也是爆炸发生以后被抛得最远的。
通过对不同尸体的比较,以及对汽车毁坏程度的测量,办案专家发现,爆炸发生的地方应该就在汽车后部的靠近车窗的单个座椅处。
不仅如此,在这两具男尸的附近办案人员还发现了后座车窗等汽车的零件,而最终推测“爆炸发生时,应该就在这两具男尸中间,并且炸药包应该就在他们两的中间。”
也就是说,这次震撼全国的汽车爆炸案,事情的发生,很有可能是他们两做的。
并且,根据10号和11号尸体被炸弹,炸飞后的模样,专家通过对爆炸的模拟与测试后,得到一个惊人的结果。
在爆炸发生时,由坐在座位上的11号,以右手点燃导火索的方式,引起了这次爆炸。所以,认定在这次事件中,11号事爆炸案的引爆者,而10号有重大嫌疑。
其中,根据现场的爆炸物的化验后发现,犯罪嫌疑人使用的炸药,很有可能是十多斤重的硝铵炸弹。
当这个结果的传出,快速引起了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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