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分手后跳江身亡家属将男友告上
北京治疗白癜风手术什么时间好 http://m.39.net/pf/a_4789159.html
上一篇文章: 常泰长江大桥举行ldquo六比六创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爱情是感性的
同时也是理性的
为爱丢失自我放弃生命
更是不可取的
近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审理了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
一名女子因与男友分手而轻生
女子父母将其男友告上法庭
法院又将如何认定
案情回顾
小王是重庆市江津区一名23岁的姑娘。年7月初,小王与男子小赵相识,不久便确定恋爱关系并生活在一起。相恋的两个多月里,小赵通过买礼物、转账等,陆陆续续为小王花了2万余元。
与此同时,小王还告诉自己的好友,表示自己没地方可以去,让他们到江津长江大桥来接自己。
9点半左右,小王来到大桥中央,独自坐在桥边栏杆上。还未等到朋友来接她,她便起身从大桥跳下,最后死于江中。
事后,小王的父母认为小赵及其母亲对小王的死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将二人起诉至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法院
审理认为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来源江津法院
..........................................................................................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合集#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ls/13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