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5日起,南京皮卡解禁除快速内环高
年9月30日,南京交警发布《关于优化新能源轻型以下厢式、封闭货车以及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其中“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在全市范围内不需办理通行证通行”的规定放开了“皮卡”在全市范围行驶的限制。据本次通告要求,南京长江大桥、八卦洲长江大桥、定淮门长江隧道、应天大街长江隧道、江心洲长江大桥、上坝夹江大桥等过江通道均全天允许轻型多用途货车(含非本市籍)通行,但快速内环高架、隧道全天禁止通行。
需要注意的是,南京此次解禁通告中所指的“皮卡”,需登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即行驶证登记车辆类别名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其他类型的不适用。满足要求的车型,其参数需符合(GA-)《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规定的轻型多用途货车要求,也就是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mm、货厢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kg的载货汽车。
因此,满足上述车辆参数,但登记为轻型栏板货车等其他车辆类型的车主,需及时到车管所办理档案更正。尤其是年3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车辆,彼时国内的车辆技术标准进行了调整,后续新登记车型符合条件的基本都登记为轻型多用途货车,而3月1日前则基本都登记为轻型栏板货车。所以,希望享受皮卡解禁通行便利的车主,尽快携带相关材料办理变更。
据南京交警介绍,车辆登记类型变更工作办理地点为南京车管所(玄武大道)、车管所板桥分部(凤集大道),原登记为轻型栏板货车(符合GA规范的)的车主应将车辆开至车管所进行现场查验机动车,并携带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车主身份证明(个人车主带好身份证,单位车辆带好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单位车辆还需带盖好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至上述地点办理。经过车辆查验,确认符合轻型多用途货车标准的,将换发行驶证并对机动车证书重新签注。
随着南京解除皮卡限行,目前江苏省下辖13个地级市均已放开皮卡限行管理,除苏州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暂未落地实施外,其他城市均已在近期实现实质性解禁。江苏是我国经济大省,人口密度和经济发达程度位居前列,江苏全面放宽皮卡进城限制的举措,可以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借鉴经验。与此同时,江苏大力推行皮卡解禁还将与上海、浙江、安徽、福建、山东等周边省份形成联动,带动华东地区全面皮卡解禁,促进国内皮卡市场扩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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